重磅合作 | 安徽定遠鹽化工業園10萬噸/年廢鹽資源化項目簽約落地
為進一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國辦函〔2021〕47號)中提出的“重點研究和示范推廣廢酸、廢鹽、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等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和污染環境防治適用技術”的精神。8月6日,南京格洛特環境公司、安徽安特治廢棄物資源化研究中心等合作伙伴同安徽省定遠縣簽訂了《定遠工業廢物資源化處理項目投資協議書》,在定遠鹽化工業園區建設10萬噸/年廢鹽資源化項目。該項目計劃總投資為3.85億元人民幣,項目分兩期建設,一期5萬噸/年廢鹽資源化利用項目擬投資2.5億元人民幣,用地約80畝,計劃于2023年底投產運行。該項目將采用南京格洛特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污染物元素級去除的廢鹽類固廢資源化利用技術”,是該技術在鹽城市大豐港石化新材料產業園6萬噸/年廢鹽資源化利用項目成功實施后,第二個采用該技術的廢鹽資源化利用項目。
格洛特環境自主研發的“污染物元素級去除的廢鹽類固廢資源化工藝耦合技術及裝備”技術,擁有完全自主知識產權,關鍵成套裝備自主制造。已建成的廢鹽資源化利用裝置已處理各種廢鹽約3.8萬噸、生產各類再生工業鹽3.5萬噸,已為包括4家世界500強企業、10家中國500強企業在內的60多家醫藥、農藥、染料等精細化工企業提供廢鹽處理及資源化利用服務。
新項目生產的再生工業鹽產品質量符合《工業鹽》標準中規定的產品質量指標,產品中的有毒有害污染物指標可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規定的III類水體和飲用水源地指標限值。產品主要應用于離子膜燒堿、印染、出口型融雪劑、石油鉆探、水處理劑等,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中利用固體廢物生產資源化產品所規定的“保障公眾健康和生態安全”的根本要求。公司的廢鹽類固廢資源利用產品標準體系得到相關監管部門的認可,南京格洛特環境、鹽城國投環境和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和化學品管理技術中心、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以此為核心共同發起《再生工業鹽 氯化鈉》/《再生工業鹽 硫酸鈉》團體標準的編制工作。